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只要在房产证书上添加名字就意味着房主资源赠与他人,添加之后是属于共同财产,无论是什么时候房产分割要一人一半,在这方面要注意警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民法典婚后房子加名字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婚后房子加名字的相关规定,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房子加名字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只需携带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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