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仅依靠报警记录能否判断出存在家庭暴力
仅仅依靠报警记录不一定能判断出存在家庭暴力。
如果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很明确,且具有结论性描述即一方所受伤害事实与另一方存在因果关系或就是另一方殴打所致那么此时可以成立家庭暴力。
反之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没有明确性的结论,否则,不能认定家庭暴力。但仅有报警记录证明力还不够,最好结合因家暴受伤医院出具的证明。
二、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
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有下面几种:
1.报警,有接警处理纪录和办理人员,方便日后取证;
2.找居委会、村委会,他们比普通邻居更易为你作证;
3.如果受伤,到医院治疗时,开个诊断证明,以后作证据;
4.加害人的悔过、保证书;
5.发生家庭暴力时在场的证人证明。
三、家庭暴力是否属于人权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属于人权侵害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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