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己经公证的遗嘱如何过户
民法典中己经公证的遗嘱的过户方法是,继承人通过公证遗嘱继承不动产的,可以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供遗嘱、身份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公证遗嘱办理房产过户多少钱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累进计费率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三、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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