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继承人与继承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对遗嘱人施加一些不正当的影响,或者在今后的继承纠纷中对遗嘱相关事项作出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影响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故应将立遗嘱人的所有继承人排除在见证人以外。
根据《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什么时候开始立遗嘱需要见证人
许多形式的遗嘱都需要见证人。比如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老人订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老人订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如果老人订立的遗嘱是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遗嘱见证人在场。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所以子女不在场不受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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