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之间不存在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帮助的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男方是否需要给女方赡养费
离婚男方不需要给女方赡养费。赡养费是指子女给没有生活来源和生存能力的父母支付的必要生活费。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主张有负担能力的男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补偿。如果因男方过错造成离婚的,女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赡养费,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子女父母赡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2、晚辈对长辈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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