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生效的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必须有新的事实、新理由
一、两次起诉离婚时间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原告在原判决不准离婚之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而再次提起诉讼的时间为六个月以后。如果原告对于该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其再次起诉的时间间隔是没有限制的,可以随时起诉。
二、离婚开庭原告不去如何解决
1、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
2、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最长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此外,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如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则需要在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因此,起诉离婚最长可能会有一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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