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套路的描述
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融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以“养老”的旗号,突出形式有二: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以高收益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二、非法集资套路种类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如何辨别非法集资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正确识别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不代表其获得金融业务的行政许可,也不代表其具体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合理的高收益往往涉及不合规范的经济活动,甚至蕴藏着巨大的风险。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属于违法活动;参与者投入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风险损失。
三、非法集资套路有关规定
防范非法集资“三要点”要点一:天上不会掉“馅饼”,超高收益不可信正规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成正比,收益越高则风险越大。如果有人推介所谓的风险低、收益高的产品,甚至承诺收益比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高出数倍,很可能不是“馅饼”是“陷阱”。要点二:熟人介绍要警惕,心存侥幸不可取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学之间较为亲近的关系,让参与者产生“这是某某熟人介绍的,应该没有问题”、某某也参加了,都是熟人,不会坑我的”等侥幸心理。因此对于熟人介绍的投资产品、项目或生意,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不要轻信,更不要盲目转账、投资。要点三:重要信息妥善保管,他人代办不可行逃过了“超高收益”和“熟人介绍”的陷阱,还有被他人代办业务的麻烦等着你。为避免“被”办理转账、投资,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身份证件、银行卡、密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不要交由他人保管或使用,更不能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随意告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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