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后,人民法院需要进行相应的审查。这种审查属于实体审查范畴,主要目的是核实起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法院发现起诉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就可以驳回起诉。驳回起诉的具体表现包括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或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不对。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则需要进行相应的审查。这种审查属于实体审查范畴,主要目的是核实起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而驳回其起诉。具体表现为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 告 不 明 确 , 诉 讼 不 予 受 理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被告不明确时,诉讼将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原告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或被告不明确,法院将无法受理该案件。这是因为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身份对于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告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因此,若原告在起诉时被告不明确,法院将不予受理,并要求原告在起诉前补全被告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可以先予受理。这是因为在这些案件中,法院有责任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但在普通行政案件中,被告不明确时,法院将不予受理。
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需要进行相应的审查,这种审查属于实体审查范畴,主要目的是核实起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被告不明确,则法院将不予受理,这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此,在起诉前原告应补全被告信息,以确保法院受理。不过,在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先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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