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新版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包含的内容有: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3、转让方的告知义;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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