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责任是否需要赔偿需要依据事故具体情况而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可知,车祸可能发生在双方均为机动车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若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则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另外,以上车祸是否有无责任的判定主要依据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2、64条,通过现场调查及时出具的客观、公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包含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等内容。
一、最新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
1、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担任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举证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负有完全的举证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积极、认真、主动地收集证据,准确、及时地查明交通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正确地处理交通事故。(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4)其他调查工作。2、相关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可见,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举证责任是均等的,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后者的举证责任采取倒置原则,即只有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才能减轻本方的赔偿责任。否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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