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答辩应该是由被告来针对原告的主张来进行。如果你是指原告在法庭辩论中的发表辩论意见的,则原告应该根据具体庭审情况,针对被告的答辩意见及证据质证等具体情况来发表辩论意见,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原告的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其提供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能主持被告的抗辩。3、最后就是要求法院能依法支持原告的主张。
民事诉讼中的打官司技巧
1、立案时以原告诉状中确定的房屋、车辆价值收取诉讼费。
2、胜诉方已经预交的诉讼费可以让法院退还,不用申请强制执行。
3、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甚至电话,法院也能立案。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为有明确的被告。
4、代理人可以没有授权委托书。
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当场口头委托代理人,由法院记入笔录即可,不必再提供授权委托书。
5、不是谁都能当诉讼代理人。律师、近亲属、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定单位推荐的人才能成为诉讼代理人。
7、即便有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也可能要出庭。即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仍可以要求当事人到法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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