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在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有失误或者证据不足等情形是可以抗诉的。抗诉对法官有影响的。法院系统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下级法院的法官对抗诉案件肯定是不高兴的,因为直接影响都他个人工作年度内的考评的。上一级法院的法官肯定是喜欢抗诉案件的。因为抗诉案件对他个人的考评只会是有利无害的。
一、对已生效的刑事案件抗诉程序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的确有错误,应当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请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二、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上诉吗?
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除了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抗诉之外,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也是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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