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区人民政府办事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浙江省医疗广告证明》表样;
2、按《浙江省医疗广告证明》所提供的表式和申请要求逐项填写,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填写齐全后,递交卫生局窗口审查(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4、经审查符合要求者,由窗口上报给杭州市卫生局;不符合要求者,资料退回给申请人,并要求补正;
5、杭州市卫生局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二、审批医疗广告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6、申请表(附广告内容)一式六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8、从业医生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西医内容广告一式二份,中医内容广告一式三份)。
9、若从业医生是在外地注册的,也需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区卫生局同意聘用的文件之复印件。
10、西医内容广告与中医内容广告应分别填表。
三、杭州市卫生局行政审批中心
11、联系电话:87017884;
12、邮政编码:310003;
13、地址:杭州市孝女路2号5F;
14、联系人:陈*潮、韦-敏。
四、审批依据:
15、《广告管理条例》;
16、《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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