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的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贵阳噪音扰民标准
1、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需要使用产生高噪声音响器材的,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2、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边界噪声昼间不得超过60分贝,22时至晨6时不得超过50分贝。
3、在住宅楼进行装修、制作家具等产生噪声的,22时至晨6时不得进行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全文4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