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暂行办法
时间:2023-06-07 15:42:37 1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及行业法令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人在招标前和招标后须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的书面报告。

第三条招标前,招标人应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已具备的条件;

(二)招标方式、分标方案;

(三)招标计划安排;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五)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

(六)开标、评标工作的具体安排。

第四条未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的,一律不得进入下阶段工作。经过招标报告备案审查合格后,招标人可以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第五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招标人主持的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备案。

第七条备案审查批复一般应在收到备案报告之后七日内完成。

第八条本办法由襄樊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全文4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招标文件 最新知识
针对襄樊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暂行办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襄樊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暂行办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