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下没有财产的对方欠款如何解决
名下没有财产的对方欠款解决方法是,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送,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确认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等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
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三、欠款不还的法律后果
1.产生逾期费用,包括罚息和违约金;
2.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3.情节严重者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的话,那么就会上升到犯罪的层次,对于情节恶劣的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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