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是指与他人签订代持协议,由当事人出具资金,其他人代为出资,并担任公司股东,由出资方实际获取分红,或由代持人按照出资人意愿意愿行使股权的行为。
一、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代持的规定?
公司法股权转让代持具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依法订立股权代持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二、内资企业隐名出资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内资企业隐名出资的情况是:
1、隐名股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2、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约定由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经营;
3、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约定由名义出资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三、股权代持协议合法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根据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
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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