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这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任意原因。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投资人有权决定在任何时候解散独资企业。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这是独资企业解散的强制原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的意思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中国人,所以外商独资企业不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自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最重要的一点,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一人有限公司,不是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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