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参保地区的报销比例确定的,报销目录是根据医疗地区的医疗保险目录编制的。门诊报销比例:到村诊所就诊就诊费用的60%;乡镇卫生院报销的40%;二级医院就诊费用的30%报销;三级医院就诊费用的20%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报销40%。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在异地使用吗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可以异地使用的。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使用主要是分为转诊就医、未转诊就医、异地居住三种情况。转诊就医目前是比较难办理的,未转诊就医是说没有办理转诊、没有告诉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到省外的医院就医,这种情况一般是降低报销比例。如果是异地居住,那么是可以直接在异地报销的。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医保起付线:医保基金的支付标准线,达到起付线以上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
医保封顶线: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一个年度内累计可以从医保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
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
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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