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门诊就诊时,需要携带门诊病历记录和出院总结、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文件。同时,还需携带医保卡、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补偿手续,还需提供参保人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1.门诊病历记录和出院总结;2.医疗费用发票;3.费用明细清单。同时要携带:(1)医保卡;(2)户口簿;(3)本人身份证;(4)其它相关证明。4、委托他人办理补偿手续的,需提供参保人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应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2.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手册:申请人需要提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手册,了解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 医疗费用清单:申请人需要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包括医疗费用、药品费用等。
4. 医疗诊断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证明其疾病符合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
5. 医疗费用发票:申请人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作为报销的凭证。
6. 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作为报销的凭证。
7. 银行卡:申请人需要提供银行卡,用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划拨。
8.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事宜。
以上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将影响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办理。同时,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交申请材料,以免影响报销时效。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门诊病历记录和出院总结、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卡、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偿手续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将影响报销的办理。同时,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交申请材料,以免影响报销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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