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纳税需要什么材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
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七)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八)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纳税申报流程
(一)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流程
纳税人本人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二)营业税申报流程
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流程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进行年度申报(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在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或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年度终了四个月汇算清缴。申报时必须持下列资料:
季度预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年度汇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4、其他资料。
(四)专用缴款书开具出口货物纳税流程
纳税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专用纳税申请表》;
2、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出口销货合同或提供劳务的合同协议;
4、购货单位出口的货物资格证明;
5、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购销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提供的产品名称目录表。
三、纳税人能否延期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年所得12万元以上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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