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且用途不确定。以出让或者依法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用地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如果购房者想知道自己房屋用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使用日期,获得的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最长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二是无土地使用证的危害。购买的商品房多为公寓房。出售房屋时,房屋占用的土地及所附公共用地已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不进行宅基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和范围在法律上无法明确界定,很容易被他人侵害。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继续违反建设规则,占用公共土地,其权益将受到侵害。没有土地证,房主就不能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
3。没有土地证,你将陷入债务风险。买受人无住房用地使用证,因其他债务问题,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转让、抵押或者司法强制执行。原因是,土地使用权证的所有人仍然是开发商,而土地使用权证仍然掌握在开发商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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