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区分债务重组利得和资产转让利得和损失,在债务重组当期确认。债务重组利得=(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照下列规定计量:
1。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以该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作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非现金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但该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计价方法和其他合理方法确定。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非现金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其公允价值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资产转让损益=(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应按照相关标准处理,如:
1。如果非现金资产是存货,则应将其视为销售。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处理。
3。非现金资产为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处理。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一般是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余额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其中,非现金资产账面余额是指期末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前的非现金资产账户余额。未计提减值准备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为账面余额。第二,债权人对债权人的处理,如果债务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的,债权人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记录所转移的非现金资产。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所转移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已对重组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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