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造委托书属于合同诈骗罪吗
伪造授权书已被认定为属于违法和犯罪性质严重的行为,必须依法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
若有人制造虚假的授权委托书以进行诈骗等不法活动,那么这种构成虚假委托文件的做法无疑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理所当然地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若是将此种假冒的委托书实际应用于非法欺诈活动中,便可被归类为合同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等各种涉嫌刑事犯罪的范畴。
具体的法律责任还需根据伪造签名者的具体意图及行为而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虚构项目收取保证金属于合同诈骗吗
冒用合同声明以获取合同保证金同样也被视为构成合同欺诈的一类行为,毫无疑问地归属在诈骗的范畴之内。
我们需要深入理解,该种形式的诈骗仅在所诈骗财产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构成刑事犯罪,通常会被归入到合同欺诈罪进行法律诉讼。
在合同欺诈罪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模式是以签订或履行合同作为掩护,以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产并且诈骗的数量巨大,同时,他们还必须体现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意图;而在合同争议案件中,各方当事人都明确表示愿意履行合同,仅仅因为客观因素或其他因素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在主观上并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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