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人代表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除非:
(1)出资不实的责任的承担的问题,如果法人代表不是股东,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公司经营失败,那么将以公司的全部财产用来偿还债务,仅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
但如果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来从事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违反行政法的活动,例如偷税漏税,都应当有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法人代表没有实际从事该犯罪活动,那么是不必承担责任的。但是存在一种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在他们手上,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时可能会利用该印章,那时你将面临被调查甚至起诉的风险。或者他们从事非法活动,虽然法人代表不知道,但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字,也会被牵连。
综合来说,如果发生经济方面的责任,法人代表基本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发生违反犯罪行为,则法人代表可能会被牵连。
一、公司上市,股东怎样承担合同中的债务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例如保证、物权担保等。
2、股东未实缴出资。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其认缴的出资必须在限期内全部实缴,如未实缴,则在公司发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3、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例如股东将公司资产、利润转移至股东名下,导致公司资产减少。
全文7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