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的规定是,要约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要约人作出了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要约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其意思表示的约束。
一、什么是要约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怎样成立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成立条件有:
(一)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二)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三)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四)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六)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三、合同要约是什么
合同要约是与别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达。要约的有效条件如下:
1、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就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决定与对方签订合同;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该发给特定的人,即要约人想和别人签订合同的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含在要约中,受要约人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立合同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能了解要约内容,决定是否承诺;
5、要约应明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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