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素材主要阐述了抢劫罪的两个构成要件: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在抢劫中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即构成既遂。同时,该素材也对抢劫罪分成了两款规定,分别适用于一般抢劫罪和结果加重犯。
根据这个标准,如果一个人的抢劫行为已经导致了公私财物的非法占有,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既遂;如果一个人的抢劫行为尚未导致公私财物的非法占有,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抢 劫 罪 犯 罪 构 成 及 既 遂 与 未 遂 划 分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占有公私财物: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未遂。
2. 是否侵犯人身权利: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因此即使未抢到财物但是给当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3. 是否抢到财物:财物的到手和致人重伤或死亡与否是区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如果没有抢到财物但是致人轻伤的应当被认定为抢劫未遂。
4. 情节是否严重:犯罪的既遂,只是针对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来区分。结果加重犯或者情节加重犯,只要具备法定的加重结果或情节,就是齐备了所有的构成要件,成立既遂。
综上所述,抢劫罪既遂与未遂在以上几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具体判断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是否占有公私财物、是否侵犯人身权利、是否抢到财物、情节是否严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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