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犯罪分子所犯下的任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所有赃款及赃物,都会随着该案件的司法流程进展到相应级别的法院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移送并由其作出最终的判决和处理决定;
其次,针对那些已经得到妥善解决的案件,涉及到的赃款赃物则会通过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上缴,以确保国家财政的安全与稳定;
最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些被查获的赃款赃物将会依法返还给相关的受害者以及受到侵害的机构或单位,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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