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先从交通保险中赔偿,超出保险额的部分,由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一、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问题
如果一起交通事故是划分为同等责任,代表双方都需要承担或赔偿。
等责任保险公司赔偿方式: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二、双方事故车损怎么赔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如何赔偿车辆修理费、即车损,要根据具体的车损金额来处理:
1、如果车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
2、超出2000元部分的车损,则再由对方车辆赔偿超出部分的50%,余下的50%的车损由自己承担,如受损车辆投保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险的,则这自己承担的50%部分可由保险公司在投保限额内进行理赔。
三、医药费由谁负责
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认定为同等责任,医药费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则一般双方各承担50%的医药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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