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吸收合并有怎样的程序
时间:2023-04-02 19:10:42 2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一、合并企业怎么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企业合并方式可以分为下列两类:

1、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新设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子公司怎样转为分公司?

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变更流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签署《合并协议》;通知债权人、公告;

4、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5、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6、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三、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法律规定有: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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