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就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存的技术成果。与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不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现已存在的技术成果。尚未研究开发出的技术成果、专利或非专利成果权属无关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不能成为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
技术转让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如下:
1.特定性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完整性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权属性
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在形式上虽表现为以图纸、资料、磁盘、磁带为物质载体的技术文件或技术方案在当事人之间转移,但本质上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的权属在当事人之间转移。
4.法定性
由于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问题,所以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约外,还要受《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制约。
三、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如下几种: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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