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产生的纠纷有: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
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一、买房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确定购房延期交房违约金数额,首先在合同由约定的情形下,按照约定确定。没有约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根据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购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需要怎么去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文6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