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农民土地流转中的矛盾。政策变化引发的矛盾纠纷
随着国家对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和惠农措施逐年加大,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发放粮食补贴后,农民的土地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在惠农政策实施前,不少农民将土地转给他人或以股份方式流转,流转费用普遍不高。
面对现有的对种粮农民的优惠政策,不少流转土地的农民出现了落后的行为。在这个时候,获得土地的农民或经济组织往往不愿意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归还土地或增加流转资金,这往往导致更大的冲突。
2。土地性质变化引起的矛盾纠纷。但在实践中,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人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性流转突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一些农民承包的土地进入了不少原郊区甚至主干道两侧的农田土地市场。有的承包人擅自改变原土地用途,致使土地在出让期满后仍不能耕种。
即使出让土地性质发生变化,有时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但即使原土地承包人不知情,原土地承包人与原土地承包人的补偿标准往往不平衡,土地被出让,但土地所有人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从而引发矛盾。
3。集体土地流转收入不均引发的矛盾纠纷
在村集体中,往往保留一部分流动土地,包括村集体拥有的山林、荒滩、道路、河流等一些集体资源和资产。在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往往获得较高的收益。由于现行村民自治制度中权力不透明的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然普遍存在,集体土地出让收入往往分配不合理,产生矛盾纠纷。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因农民工返乡引发的土地纠纷不断加速,除了国家政策的积极调整和推动外,数亿农民工从农村进城是另一个巨大的推动因素。然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相当一部分农民工面临着土地流转却没有耕地的困境。
此外,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还存在合同签订不清、土地界线不清、土地调整混乱等问题,造成土地管理证不统一,一些基层干部对土地承包、土地出让政策法规缺乏正确认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很难正确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由此引发了诸多问题和各种土地纠纷。如何避免冲突和纠纷?依法规范流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包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或者林权证,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由于村集体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按成员数平均分配土地面积,农民内部成员实际按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抓好对共有人利益的保护,特别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确认土地的主体,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一些集体所有的土地,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内部土地资源对外转让,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批准,并报乡政府批准。
总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村集体土地流转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上述内容是对“如何避免农民土地流转中的矛盾”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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