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昭通市护士执业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三表合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近6个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指定医院三个月临床护理培训的合格证明
二:昭通市护士执业注册的设定依据
《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注册部门通报。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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