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割去法院可能三个月或六个月或九个月时间能判。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家庭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二)照顾无过错方。(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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