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若法院和鉴定机构参与评估工作,则属于妨害民事的行为,行为人将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和鉴定机构可以参与评估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则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行为人违法干扰鉴定机构正常工作,属于妨害民事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行为采取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不同意鉴定,法院如何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提出鉴定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提出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提出补充鉴定。而根据该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鉴定部门提出申诉。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诉后,鉴定部门在三十日内未作出重新鉴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被告不同意鉴定,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听取被告的异议,并对被告提出的申诉进行审查。如果被告提出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情况,法院应当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或者要求原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或者提出的申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决。
法院和鉴定机构在评估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则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收集。对于被告不同意鉴定或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情况,法院应当依法处理,包括听取被告的异议,并对被告提出的申诉进行审查。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或申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全文8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