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起诉就一定逮捕吗
在检察机关决定提请公诉时,是否需要批准逮捕往往取决于多个因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经掌握充分证据证实有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如果仅通过取保候审无法有效防止其可能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或者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紧急情况,或者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明确倾向,甚至意图自杀或逃跑的,均应依法予以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检察院起诉书会通知家属吗
在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亲人并不享有被告人家属被通知的权利。
然而,当这些案件在法庭上进行公开审理及宣判时,却并不需要通知被告人的家属。
然而,若被告人通过辩护律师提供直接帮助或服务,则相应地,法院在正式开庭之前,应将此事通知律师团队。
此外,对于未成年被告人而言,在法院审理与判决过程中,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奉命出席法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起诉就一定逮捕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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