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的情况有哪些
时间:2023-07-21 17:13:24 2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正常离职的情况有: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解除;

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自动解除;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即离开,合同立即终止:

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因规定的情形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非正常离职工资怎么算

非正常离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职工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离职的,不会影响工资的计算,用人单位还是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离职员工一次性结清剩余的工资,但是,因职工的非正常离职而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其损失,这个损失可以从职工的工资中进行扣除,扣除之后,应当将剩余的工资支付给离职员工。

员工要离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达到规定时间后,职工应当和单位的其他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然后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离职员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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