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分支机构与分公司区别
企业分支机构与分公司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内涵不同,企业分支机构包含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其中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二、分公司的特点
分公司有如下特点: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注销流程
分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按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详细资讯,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根据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准备好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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