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标准:辱骂与恐吓罪
时间:2023-08-31 23:40:13 41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恐吓威胁罪。但恐吓威胁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如果行为涉及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则可以被立案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恐吓威胁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辱骂威胁立案标准:(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恐 吓 威 胁 罪 定 罪 标 准 是 什 么 ?

恐吓威胁罪,又称恐吓犯,是指以恐惧、紧张、忧虑或者威逼为手段,对他人或者公共安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心理上的压力,并因此导致其产生或者即将产生实际的危害后果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对于犯前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恐吓威胁罪的定罪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恐吓行为:以恐惧、紧张、忧虑或者威逼为手段,对他人或者公共安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心理上的压力。

2. 实际危害后果:致使被害人或者他人产生实际的或者即将产生的心理、身体上的恐惧、紧张、忧虑或者威逼,并因此导致其产生或者即将产生实际的危害后果。

3. 主观方面: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故意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故意。

4. 目的:本罪所保护的公共安全,是因恐怖、紧张、忧虑或者威逼所产生的,而非法定目的为其他目的。

5. 对象: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而本罪所保护的直接客体,是他人或者公共安全的心理上的安宁。

总之,恐吓威胁罪是一种以恐吓、紧张、忧虑或者威逼为手段,致使他人或者公共安全产生实际或即将产生的心理、身体上的恐惧、紧张、忧虑或者威逼,并因此导致其产生或者即将产生实际的危害后果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恐吓威胁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可以进行处理。恐吓威胁罪是一种以恐吓、紧张、忧虑或威逼为手段,致使他人或公共安全产生实际或即将产生的心理、身体上的恐惧、紧张、忧虑或威逼,并因此导致其产生或即将产生实际的危害后果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恐吓威胁罪定罪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1. 恐吓行为:以恐惧、紧张、忧虑或者威逼为手段,对他人或者公共安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心理上的压力。2. 实际危害后果:致使被害人或者他人产生实际的或者即将产生的心理、身体上的恐惧、紧张、忧虑或者威逼,并因此导致其产生或者即将产生实际的危害后果。3. 主观方面: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故意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故意。4. 目的:本罪所保护的公共安全,是因恐怖、紧张、忧虑或者威逼所产生的,而非法定目的为其他目的。5. 对象: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而本罪所保护的直接客体,是他人或者公共安全的心理上的安宁。因此,恐吓威胁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犯罪者应依法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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