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一、寻衅滋事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的法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本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如何处理寻衅滋事团伙
寻衅滋事团伙作案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迫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5、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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