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无户籍补偿标准是什么。1。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根据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人。没有空间,没有补偿。被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然是拆迁,但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却是土地征收。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
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将安置补助款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房屋拆迁补偿金原则上按房产证面积计算。但由于各地条件不同,地方政府需要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补偿安置政策,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比如,在一些地方,生活补偿金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以享受优惠。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户籍居民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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