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一般可以继承。但继承后性质不变,继承人不属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不受申请家庭已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它住房的,应当主动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退出社会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限制。
保障性住房都包括,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经济适用房由国家政府出资扶持的、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的社会保障住房。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保障性住房可不可以自由出售?
具有完整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可以自由出售。保障房是指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限定面积标准、租售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两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属于福利房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全文7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