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遇到讹诈的人怎样处置
1、交通事故遇到讹诈的人处理方法如下:
(1)如遇到讹诈的人,只要及时报警即可;
(2)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以及与对方商谈之时,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客观事实的真实存在;
(3)如果就相关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协议,可以让对方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遇到交通事故后怎样办理保险理赔
1、是能找到事故责任方,并且对方愿意主动配合。
事故车辆若是投保全险,可以先通过交强险赔付,若是额度超过赔偿限额,余下部分可以通过商业险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残疾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及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等必要费用;自费药部分不在汽车保险赔偿范围内(个人投保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覆盖)。
2、是交通肇事逃逸后又找到事故责任方的。
这种情况在偏僻道路或夜间事故比较常见,也是对当事人造成伤害最大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客户平时对意外有充分的认识,主动投保意外险并且附加意外医疗才能有保障;事故发生后若是最终通过交通队找到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治疗期间的全部费用先由事故车辆的交强险限额部分承担,余下的部分应由车辆的驾驶人员或和车辆的所有人共同承担,商业保险不承担逃逸事故的责任赔偿。
汽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出险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是对方无赔偿能力或交通肇事逃逸找不到事故责任人的。
这种时候,受害方可以申请社保赔付,但是社保起付线以下部分和自费药及相关的误工费等都需要自己承担。
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实践中,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要慌乱,此时需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抢救伤员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报警,通知医护人员和保险公司。而在实际申请进行保险理赔的时候,会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此时也就要求当事人在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取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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