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出版物是指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书籍、录音带、录像带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合作出版、代印发行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非出版单位应当编制、打印、翻录内部使用的书籍、报纸、音像带等。;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其他违反出版法规的出版物2。发行非法出版物如何处罚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违反规定,发行、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出版物;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禁止的出版物;发行、发行、发行、发行和出租盗版物;发行、、出版号、出版号、出版号、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非法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2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罚款1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原发证部门应当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网络非法出版物如何认定处理
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等;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其他违反出版法规的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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