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时间:2024-01-10 17:59:41 40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处理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处理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养老保险必须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到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2.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

3.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二、养老保险缴纳的比例

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一般是单位缴20%,职工缴8%。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申请社保登记,并共同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其他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养老保险退保条件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如果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就可以办理养老保险退保了:

1.参保人在职期间死亡的;

2.参保人农民合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回原籍的;

3.参保人出境定居的;

4.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

相关法律规定退出保险可分为正常退出保险和非正常退出保险。因下列三种情况之一退出保险者,为正常退出保险:

1.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2.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n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n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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