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拒绝出庭的处理办法:
(一)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对证人实行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
(三)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要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包括:误工费;交通费;外地证人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无固定工资收入人的劳动收入损失。
至于具体的计算诉讼法,各地可以参照本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生活水平制定专门标准。
(四)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
诉讼过程中,一旦证人拒绝出庭,其实对当事人诉讼的主张影响是很大的。
毕竟证人出庭作的证言,属于直接、言词证据,虽然不是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但是也有一定的证明力,再加上提供的其他实物证据,形成了证据链的话,那么实际的效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而在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当人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一、借条上的复印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1、借条复印件,在无原件核对的情况下,很难被法院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限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纪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不能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借口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综上,可以看出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是否能够与借条原件核对无误。若您手上的借条原件尚存或与对方所持借条一致,那么大可放心其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二、证人书面签字算证据吗?
证人书面签字算证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其中一种类别。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证人在具有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不能出庭作证,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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