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一定要户主或者本人办理,不能由配偶代替,集体可咨询当地部门。
一、农村户口迁出家里的房产土地怎么办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户口迁出后,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损坏不能利用的,是会由该集体无”偿“收回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事业编享不享受村里股份
配偶及子女的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1、但是不会改变其户口的“非农业”性质,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2、不能享受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没什么必要迁移);3、而且目前来说,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4、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三、办理入户需要本人吗
办理入户不需要本人,一般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法律规定,如果是户主的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需要办理入户,一般是不需要户主本人办理的,由孩子父母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如果是公民自己要办理入户手续,则一般是由公民本人去办理,不过法律也允许由户主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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