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传销表现形式有哪些
网络传销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1.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而且传销的产品也不仅限于化妆品、药品等实物,还包括计算机软件、各种信息等,以此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开始逐渐消失。
2.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目前这种形式已经伸向校园,学生成为一大群体。
3.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目前,这种模式的网络传销都有自己的载体,即自己的网站。
二、传销活动中各类主体的刑事责任
传销活动中各类主体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负刑事责任。
2.传销活动的一般参加者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应采取行政处罚方式进行整治和教育。
3.传销组织的中层人员,应根据其主观心理态度、客观行为表现和在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中所起的实质作用,予以区别对待。对积极参与的,以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对那些被诱骗、被胁迫而加入传销的,予以行政处罚和教育。
三、传销的犯罪构成
传销的犯罪构成有以下四个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
4.客观方面要件
行为人实施了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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