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年仍不可视为正式离婚。
按照现行相关法规,无论夫妇间分居时间有多长,皆不能视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
只有通过合法的离婚程序,譬如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离婚或双方达成协议并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才能真正宣布婚姻关系终止。
对于提出离婚诉求的夫妇而言,若经过法院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只要分居满2年,法院便可依法准许其离婚。
而若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者,只需双方到场,在无需分居的情况下便能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4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